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 and Assessment Centre (CLEAC)

普通話水平測試(PSC)
普通話水平測試(PSC)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廣播電影電視部三部委聯合於1994年10月發佈的一項語言考試制度。這項考試的目的在於考查以漢語方言為母語的人掌握和使用普通話所達到的標準程度。語言知識、漢語拼音和書面語言能力不在測試範圍。測試採用口試方式進行,形式包括朗讀字詞與短文、判斷和說話。
普通話水平測試的試卷共有五個部分(滿分100%):
一、 |
讀單音節字詞100個(限時3.5分鐘,佔10%)。目的是考查應試人普通話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 |
二、 |
讀多音節詞語100個(限時2.5分鐘,佔20%)。目的是除考查應試人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外,還要考查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
三、 |
選擇判斷(限時3分鐘,佔10%)。包括從每組詞中選出普通話的詞語;正確搭配量詞和名詞;讀出每組符合普通話的說法3項。目的是重點考查應試人掌握普通話詞匯、語法的程度。 |
四、 |
朗讀短文(一篇,400個音節)(限時4分鐘,佔30%)。目的是考查應試人用普通話讀書面材料的水平,重點考查語音、語流音變、語氣語調等項目。 |
五、 |
命題說話(限時3分鐘,佔30%)。目的是考查應試人在沒有文字憑借的情況下,說普通話的能力和所能達到的規範程度。 |
詳細情況,請參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編,《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商務印書館,2005年。
PSC分為三級六等,即一、二、三級,每個級別均有甲、乙兩等,根據應試人在測試中所獲得的分數確定等級。本證書是持有人普通話語言能力的憑證,也是各類管理機構或單位衡量其從業人員普通話水平的客觀依據。在內地省市和香港均普遍獲得認同,具有權威性。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是主管全國PSC的政府隸屬機構,港澳地區的測試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授權該中心實施,該中心和香港嶺南大學簽訂合作協議,同意協助及支援本校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工作,本港應試者可到本中心報名接受測試。
Enquiries: 26167701 Email: cleac@LN.edu.hk Address: LBY311, B Y Lam Building, Lingnan University